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》和江苏海洋大学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相关规定,经海洋工程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,张道权、聂秋霞和徐阳枫等3名学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,现予以公示,公示期3天。
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向海洋工程学院反映。联系人:许冰,联系电话:0518-85895908。
海洋工程学院
2022年9月19日